发布时间:2022/4/15 10:06:49 来源:应急管理局 录入:Gov156 【字体: 大 中 小】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台账 | ||||||
序号 | 当事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元) | 备注 |
1 | 崇阳县兴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崇阳县兴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门店销售烟花爆竹案 | 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门店销售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 | 10000元 | |
2 | 崇阳县天港木材加工厂 | 崇阳县天港木材加工厂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案全警示标志案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案全警示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 2000元 | |
3 | 崇阳县春意木材加工厂 | 崇阳县春意木材加工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 | 6000元 | |
4 | 赵森 | 赵森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 | 3000元 | |
5 | 崇阳天顺气体包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崇阳天顺气体包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案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9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崇)应急改〔2021〕167号,责令限期整改到位,2021年9月13日复查时任有1项未整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11000元 | |
6 | 黄立志 | 黄立志零售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 | 超量储存烟花爆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1000元 | |
7 | 崇阳县沙坪桥头加油站 | 崇阳县沙坪桥头加油站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2日对该单位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发现该加油站从业人员在加油区内动火作业焊接加油岛的安全防护栏;站内管理混乱,未落实案管人员引导来往车辆;油罐区内杂草未及时清除。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15000元 | |
8 | 崇阳县白霓堰下伍家冲采石场 | 崇阳县白霓堰下伍家冲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等案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31日对该公司进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如下行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少于有关标准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140000元 |